中职院校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广东省唯一一所培养司法警官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是广东司法行政工作专门人才培养基地、干警素质提升基地、司法行政工作应用性理论研究基地和法治文化传承创新基地。学院归属省司法厅管理,业务受省教育厅指导。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中职部,是经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的中等专业学校。校舍建筑面积30多万平方米,拥有功能齐全的教学大楼、办公大楼、实验实训大楼、高标准学生公寓和餐饮中心,各类大型的体育场所。教学设备先进,基础设施完善,办学条件优越。学校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湛江市园林式单位。学校有适合学生严格训练的警体技能训练场地和器材,有现代化教学设备、图书资料,餐饮、住宿、医疗等生活设施配套齐全,能充分满足学生实战技能训练和掌握专业知识的需要。
学校现有学生6000多人(含成人大专生)。在校生统一着人民警察制服,实行警务化、准军事化管理。2004年11月10日,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任广东省委书记时到我校视察,称赞“ 学校很漂亮,办得不错!”,国家司法部原部长邹瑜,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司法厅主要领导也多次到学校检查指导工作。
学院服从、服务于法治广东、平安广东以及政法系统队伍建设需要,遵循“警魂塑校、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秉承“忠诚、明法、勤学、强警”校训,以创建高水平司法警察职业院校为目标,以塑造刚毅、责任、奉献的警察职业品质为核心,着力培养富于法律智慧、正义良知,拥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建校以来,我院毕业生在社会各界特别是在政法战线上忠诚奉献、建功立业,以良好的法律专业素养和能打硬仗的工作作风,赢得了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赞誉。
学校坚持职业教育的办学方向,以就业为向导,以服务为宗旨,培养高素质技能型司法专业人才,努力打造全国一流的司法警察院校。
法律事务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够较透彻地掌握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和较熟地运用专业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具备懂法、执法、守法、护法和进行法制宣传的素质与工作能力,且德才谦备,全面发展,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适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尤其是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中等专业应用人才。
主要课程:
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警察体能、法理学、宪法学、司法文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学、民法学、刑诉法、民诉法等。